
为了强化档案馆档案资料保管基地的功能,进一步丰富、优化馆藏,年初,县档案局下发了《关于接收进馆的通知》,要求各一级立档单位将2000年以前形成的永久、长期保管的档案接收进馆。4月1日至4月21日,县档案局责成一名主管领导牵头,四名组员,分成两组,对事先核实的29家有进馆任务的单位一一上门指导检查。为了严格保证进馆档案的质量,检查组对各单位进馆档案进行了重新鉴定,对档案的分类、划期、组卷、案卷题名拟写、装订、字迹、目录,逐卷审核。县财政局、土地局、水利局、党校、工商局等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也都是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凡是不符合进馆标准的,积极组织人力重新做好调整,确保了进馆档案的规范与完整。目前,已有12家单位384卷档案经过审核后移交至县档案馆保存。
盘山县档案局(馆)
二○○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