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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工作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8-11-13

一  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

  盘锦市人民政府信息查询中心,是盘锦市集中查询政府信息的主要场所,承担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职责。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市政府第29号令),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工作,对全市各单位应公开信息进行界定,并及时向查询中心提供符合公开要求的政府信息;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依法监督;市档案局具体指导和督办查询中心的业务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 负责公开市本级政府的信息;

  2. 受理和处理向本级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保管、维护、更新本级政府的政府信息;

  4. 组织编制应公开政府信息的利用指南、政府信息目录及信息利用统计报表;

  5. 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及其他职责

二   征集和接收制度

  1.征集接收的范围和内容。按照《盘锦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接受范围和内容如下:

  (1)管理规定和发展规划方面: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规定;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本行政区域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处理情况;与人口、自然资源、地理、经济发展等有关的基本情况;公用事业、环境质量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建设和分配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执行情况;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限额标准、采购结果等情况;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及管理职能的调整、变动情况;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5)行政管理事项方面: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强制等行政管理行为的主体、依据、条件、程序和标准情况;行政机关保障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措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征集接收的渠道和方式。定期与市政府办公室沟通联系,部署落实信息征集计划。每半年向有关单位下发一次政府信息采集报送通知。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部门按照时限送交市政府办公室审查后报送到市档案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形成部门按照时限直接报送到市档案局,并定期通报全市政府信息的报送情况。

  3.信息质量。接收文件要保证质量,做到齐全完整、规范整洁;在收集纸质文件原稿的同时,还要收集相应的电子文件,以及A4纸打印的“报送文件交接目录”,严格履行接受手续。

  4.征集人员。征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熟悉市委、市政府的大政方针、政策导向、工作重点,以及了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掌握文件收集的标准、范围和渠道,与相关单位保持经常性的密切联系,做到不漏单位、不漏文件,全面及时准确的收集,使所征集的信息能最大程度的满足群众和社会的需要。

三  整理制度

  1.文件要每季度全面整理一次。

  2.文件整理必须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不能随意分合;对接收前不符合整理要求的文件要进行科学的加工。

  3.文件整理按形成单位、年度、发文字号排列,并编好盒号、件号,以全宗为单位编制文件目录并输入电脑。

  4.文件管理中的编号,由全宗号、盒号、盒内文件的件号组成;全宗号不能重复。

四  保管制度

  1.要采用必要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各类信息载体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止和减少文件资料的自然或人为损毁;充分利用修复和复制技术,延长文件的使用寿命。

  2.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防止失盗和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文件资料整齐安全。

  3.所有文件都要按全宗专项进行保管;装具必须符合现代化保管要求;电子等特殊文档必须做好防磁处理。

  4.每月月初和月中要对文件资料检查两次。

五接待查询制度

  1.信息查询中心接待时间为:上午:8时――11时30分;     下午:14时――17时。节假日另行规定。

  2.查询中心所存文件资料全部对外开放。开放形式为窗口查询、信函、传真、邮件、复印件及电子网络查询。

  3.凡来中心查阅政府信息的人员,必须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或证明,并在接待人员的指导下填写查阅登记表;按要求在查阅室里利用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查阅室;禁止在文件上做各种记号,不得折叠或者撕毁文件,确保文件不受损害。文件利用后放归原处。

  4.接待员必须统一着装,佩带有编号的胸卡,要做好热情周到,文明礼貌,为查阅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来函或来电话查询者,要及时详细回复。对接待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

  5.接待员要如实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确保数字和内容准确无误;要定期向利用单位和个人发出“利用效果征集函”,收集文件利用意见并作出分析报告。

  6.查询中心有偿提供文件复印服务。查询者可自行笔录信息内容。

  7.保持查阅室内肃静、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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