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全市档案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档案事业发展动态,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市档案局办公室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档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档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从基本原则、组织管理、审核选用、信息格式、考核办法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各县区、市局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1篇信息。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评选先进的内容。因审核不严、信息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泄密等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承办机构负责人和信息报送人员负直接责任,不得评为年度工作先进。市局对报送信息和采用情况,逐篇登记备案,按季度通报,并年终根据信息报送情况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