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权属、化解矛盾,档案是“定音锤”。2003年以来大洼县新立农场三个分场的农工,因要求原铁道兵某师三个团归还当年在新立农场建立部队农场时占用的土地等问题而没有结果,所以连续多次到省、市、县政府部门上访。市县领导对此事非常重视,2005年3月2日派人到市档案馆查阅关于修建沟海铁路征地的批复(盘地农发字[1970]78号文件),此批复明确说明了当时使用土地的具体情况,据此将原铁道兵某师三个团占用的232亩土地归还给当地农民,使此事得以妥善解决。
2002年1月15日,盘山县法制局徐昆同志就“盘山县陈家乡村民关于土地使用权一事状告当地村委会,村委会提请县人民政府要求行政复议”之事到盘山县档案馆查阅相关档案。先后查阅县委2号全宗、县政府3号全宗关于土地管理、使用及占地补偿等相关政策性文件10余份。县政府法制局会同县人民法院行政庭依此办理此案,认定村委会在土地征用上,符合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并无侵占村民的合法权益,判决村委会胜诉,对此判决,村民们无异议。既保障村民委员会更好的行使权力,也使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盘山县、台安县土地纠纷由来以久,1956年至2005年土地纠纷不断。2005年12月29日,台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赵波等一行3人,又就盘山县沙岭镇孟家村与台安县富家镇土地纠纷一事到盘山县档案馆查阅相关档案。通过馆藏地图证明了两地属地划分情况,使这一问题得以解决。
大洼县经贸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工厂(驻新开镇)于2007年5月因原大洼县物资局(现已合并为大洼县经贸局)新开木材经营处场地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双方诉至大洼县人民法院,均主张原新开木材经营场地(总面积为18583平方米)所有权归自己,互不相让,县人民法院又无判决依据。大洼县经贸局最后在大洼县档案馆查到“1997年原大洼县物资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工厂共同签订的关于新开木材经营处场地租用合同”,证明新开木材经营处场地所有权为大洼县物资局。大洼县人民法院依此做出公正判决,这一纸档案为大洼县经贸局挽回了近2万平方米的经营生产用地的归属权。
1991年3月28日,盘山县粮食职工学校因一起愈期贷款案被法院传讯。经查阅盘山县档案馆第13号全宗,核实了贷款所用公章系伪造公章,免于起诉,使学校避免近10万元经济损失。
服务民众,档案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护身符”。2008年7月5日,大洼县档案馆接到了一个来自鞍山的电话,该同志是鞍山某企业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发现档案里少了一张知青证明,因此工龄少算了8年,退休工资差了很多钱。档案馆的同志在了解30多年前,她曾下乡到大洼县王家乡,后来返城的详细情况后,耐心的查找档案,终于在13号全宗里找到了该人的下乡知青证明,解决了她的问题。她连连称赞:“档案局(馆)是为老百姓办好事的地方!”
市农委李树琦于2005年8月4日到市档案馆为亲属李素琴就提高生活补助费问题查阅档案。李素琴今年65岁,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原因,于60年代末期由大洼县糖酒公司下放到大石桥乡下务农至今。现李素琴还按照原辽政发[1985]24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领取每月补助费20元,造成生活上的很大困难,通过查阅新执行的辽民字[2000]10号文件规定将每月补助费提至60元,为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提供了帮助。
由于历史原因大洼县清水农场百余人的身份档案丢失,无法参加养老保险,这是关乎民生问题的一件大事。这件事情引起清水农场领导的高度重视,特派3人,于2009年6月26日,到大洼县档案馆查找国有农场职工花名册。用了一周时间,最后在劳动局13号全宗找出了62人的相关信息,解决了部分人办理养老保险问题。
解决纠纷、化解上访,档案是“减震器”。双台子区高家村一位村民,其父母故后的土地由他耕种,后来,他把土地让给叔叔代种,每年收200斤大米作为租金。后来发现该土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由村里又转租给其叔叔耕种,因此引发民事纠纷。经查阅双台子区档案馆2005年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档案,使这一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2010年初,有群众因为移民资金使用情况,上访至区、市两级人民政府。3月18日,兴盛街道为处理移民上访事件,到兴隆台区档案馆查阅了本街道的2002年会计档案,了解移民专项资金收支明细,并复印了相关档案给群众看,解除了群众的疑问,很好地处理了移民上访事件。
2005年7月4日,市委组织部王新颜来市档案馆查阅关于张庆东同志干部待遇相关档案。张庆东同志是1985年盘锦建市初期营口“过河”干部,当时任盘锦市侨务办公室主任。退休后,该同志对自身待遇问题有异议,要求提高退休后待遇。为解决该同志干部待遇问题,市档案馆提供了建市初期市编办文件和市组织部部务会记录,使这一问题得以解决。
近年来,档案部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民生问题,高度重视档案查询利用工作。为落实市委五届十六次会议精神,市档案局党组要求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从建设和谐盘锦的高度,以为社会服务、为民众服务为落脚点,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只要群众有查档需求的不分节假日、不分昼夜,立即在第一时间办理,并以便民、上门、信息、跟踪 、技能“五项服务”活动为载体,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的服务方式为查档者提供档案利用。仅产权归属、土地纠纷、工龄认定、解决就业、职称晋升、劳动保护及福利待遇、工资标准认定等就接待来馆查阅、电话查档等5000余人次,查阅档案资料18500卷(件),提供各类档案证明及复制件16000余页,为维权、化解社会矛盾及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