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汛期档案安全预防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市档案局转发《辽宁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要求,要求全市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市直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抓牢抓实档案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档案安全责任意识,强化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从思想上、行动上把档案安全放在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层层落实汛期档案安全责任制,分解责任到具体人、每一个环节,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各主管局要对所属二级立档单位的档案汛期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负责其指导、检查和监督。
同时要求档案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对档案库房、档案信息数据机房办公用房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发现危房、库房漏雨、防雷装置失效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安全度汛;要督促、指导所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对档案用房与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领导汇报,及时采取补救与防范有效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主管局要对其所属单位档案部门的档案用房与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加强有效的防范措施,尽量避免将档案存放在一楼或顶楼,对租房、危房、漏房严防把关,查看档案室门窗是否有雨水倒灌现象,避免雨水浸泡的发生,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做好档案防潮、防霉工作,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万无一失。严格库房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得到安全妥善保管,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扎实做好防汛抢险的准备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