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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被授予“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2-02

    1129,以省档案局局长赵焕林带领以省档案局、省民政厅、省农委等部门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对兴隆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察看、查阅佐证材料、听取汇报、集中评议等验收程序对兴隆台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审。最终,兴隆台区以95.5分的优异成绩通过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验收。省档案局局长赵焕林向兴隆台区颁发了“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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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组一行先后到兴海街道赵家村、陈屯村,兴盛街道东跃村、上房村、裴家村,实地查验涉农单位、街道、行政村的档案管理情况,查阅涉农档案信息、档案编研材料等情况,并召开会议听取了兴隆台区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情况的汇报。验收组对兴隆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到位,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市、区档案部门的周密部署、科学安排,通过学习、培训、实地引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创建单位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工作格局。最后,验收组希望兴隆台区继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巩固创建成果,加大档案工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档案工作长效发展机制,强化街道和村级档案业务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的档案服务,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作用,为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兴隆台区对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高度重视,将档案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成立了领导工作组,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16年区政府拨专款10万元,用于涉农档案保护设备购置、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培训农村档案管理队伍。在创建工作中,以服务三农为重点,以加大投入为保障,以培训指导为手段,以达标升级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区、涉农部门、街道和村四级联动,协同合作,扎实推进,在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支持指导下,较好完成了创建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建设示范区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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