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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档案局为信访稳定相关工作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情况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2-26
    为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市档案局积极配合综治稳定工作,面向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现有馆藏档案资源,本着严谨、耐心的态度,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市档案局利用馆藏档案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个人提供合理合法的依据。兴隆台区居民马某某1991年因工伤退休,因认为原单位发放的退休金未体现伤残员工待遇,协商未果后将原单位告上法庭。马某某通过咨询律师,2016年先后三次来到市档案馆,查询相关文件作为依据。市档案馆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了辽人发〔198663号、辽劳险〔1986130号、省府令〔199445号、盘劳字〔199628号文件复印件。馆藏资料同样充分发挥作用。双台子区居民冯某某,因财产纠纷一案需要计算生活费、护理费,来馆查询1997~2014年城镇居民收入、支出数据,市档案局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了盘锦统计年鉴作为参考。
    市档案局也积极为各单位解决信访问题和各种纠纷提供档案服务。市人社局来馆查询行政复议决定书(盘政复字〔20047号)处理信访事项;新兴镇政府新兴农场为解决群众上访关于定级工龄问题,来馆查询1990年关于国营农场招工意见的通知;市住建委为解决上访问题,来馆查阅2004~2007年关于第一建筑公司改制、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文件及会议记录,共利用17件,市档案局为其提供复印件约80页;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解决官司纠纷问题,来馆查询关于设立盘锦市医疗保险辽河油田办事处的函;盘山县东郭镇居民易某某,承包耕地水田属于与原锦县安屯乡龙王村场社交界互有的插花地,东郭镇土地居民委员会与东郭苇场负责人、安屯乡龙王村负责人协商沟通后,为易某某出具介绍信,来馆查询相关文件并将复印件带回,用于查清承包地属性、历史等问题并存档以便日后查阅。市档案局工作人员经仔细查找,提供了盘政发〔200111号文件复印件。
    在查询利用过程中,大多数来馆人员只是“听说”、“猜测”有相关文件或“当年看过一眼”,并不清楚文号或文件题名,对检索造成一定困难,市档案局工作人员与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一起研究讨论,推断出关键词进行检索,或通过案卷名进行推测后进入库房逐本逐页查找,避免出现漏查情况。

    截至125日,2016年市档案局共接待信访稳定相关查询人员13名,查询利用30余卷(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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