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市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在分管副局长的带领下深入到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和大金村,对我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试点镇、村进行业务指导和调查摸底,标志着我市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始启动。
年初,市档案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将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做到扶贫工作实施到哪里,档案服务工作就服务到哪里。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辽宁省全面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领导。二是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档案部门主动融入脱贫攻坚中心工作,积极与扶贫办联系对接,确保档案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同步开展,力争扶贫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有效利用。三是深入调研,确定试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确定了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和大金村作为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试点村镇。四是细化标准,强化指导。细化了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要求,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并确定扶贫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和整理标准,界定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种类,规定了各类档案保管期限、整理原则、遵循的标准规范、安全管理与开发利用的要求等。五是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将以村镇扶贫档案试点成果为契机,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模式,带动全市各县区、经济区,乡镇、村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为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