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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港荣兴港区303#液体化工泊位工程 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6-05

    61日,盘锦港荣兴港区303#液体化工泊位工程通过市档案局和市港口与口岸局联合组织的档案专项验收。验收会上,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汇报了关于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情况,验收组根据相关标准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进行抽查,并查看了档案管理现场。验收组认为,盘锦港荣兴港区303#液体化工泊位工程档案反映了工程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应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系统,真实地记录了工程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能够满足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的需要。经验收组集体决议,同意盘锦港荣兴港区303#液体化工泊位工程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

   盘锦港荣兴港区303#液体化工泊位工程为建设1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147.9万吨。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共收集、整理工程档案73卷。包括前期文件10卷,码头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档案54卷,监理档案6卷,试运行及竣工档案3卷。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重视档案工作,把项目档案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纳入公司管理和发展规划,与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组织、同考核。公司不断完善档案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相应的机构分别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为保证档案实体安全,公司还成立了档案室,配置了档案管理必备的设备设施,能够满足项目档案管理日常需要,保障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保证盘锦港荣兴港区303#液体化工泊位工程顺利通过档案专项验收,提升我市涉企档案管理水平。市档案局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档案监督指导职能,以问题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在实地调查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供档案业务标准,面对面现场操作示范等方式,积极主动为企业档案工作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得到了服务对象的积极响应和好评,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贡献了档案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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