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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规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0-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共盘锦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根据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调研实效。领导开展调研要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档案部门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解决问题。要多采用明察暗访、随机走访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听真话、察实情,力求准确、全面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2.简化接待工作。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考察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张贴标语等。不安排超标准工作餐,不赠送相关人员纪念品,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最大限度减少陪同人员,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3.深化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年下到扶贫联系村不少于2次,为联系贫困户排忧解难办实事,帮助实现稳定脱贫和同步小康。

二、关于精简会议活动

1.减少会议活动。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能一次性会议传达到基层的不层层开会、重复开会,坚决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召开本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会期不超过1天。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先由分管领导同志审核把关,经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加强会议的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提升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要简化会议程序,在时间、地点的安排上考虑参会单位的综合情况,不对正常工作造成过多影响。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严肃会风会纪,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会议效果。

三、关于精简文件简报

1.减少各类文件简报。统筹做好发文工作,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压缩事务性文件数量,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和发布范围。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市委名义印发或转发文件。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2.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报送程序和格式,加强综合协调,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坚决杜绝照搬照抄、抄袭拼凑等现象。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提高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关于厉行勤俭节约

1.严格办公用房管理。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严禁豪华装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调离或者退休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

2.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活动不得在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机场组织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出行一般应当安排集中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住宿用房和用餐,超出部分由个人缴纳,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不赠送来访人员各类纪念品、土特产,不组织或参与娱乐活动。

3.带头树立良好风气。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求特殊照顾。婚丧喜庆等事宜要严格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不借机大操大办、聚敛钱财,宴请宾客不能超过划定的人员范围和数量,严禁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或者接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严禁接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不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生日宴”“乔迁宴”等活动,或借以上名目收受礼品、礼金。

五、关于加强督促检查

  1.强化领导干部示范效应。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示范效应。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持续从一件一件小事抓起,以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抓成,做到久久为功、成风化俗。

  2.强化自检自查。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每半年对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机关支部,由机关支部汇总上报市委督查室。要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市委实施意见的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市委实施意见的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3.强化追究问责。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要依据《中国共产学问责条例》进行处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并及时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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