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1999]105号)、省档案局继续教育实施文件精神,结合档案工作实际,以及新形势下盘锦档案事业发展进程,现制定2006年档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紧贴当前热点难点,以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以开拓档案人员眼界为主要目的,大力探索多样化的继续教育新模式,鼓励档案人员积极参与终身学习,努力构建现代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全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二、培训内容
2006年初级档案专业人员要在解决岗位应知应会的基础上,结合本职工作,充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开设课程:《文书学》(4课时)、《档案管理学》(8课时)、《科技档案》(4课时)、《档案技术保护学》(4课时)、《档案编纂学》(4课时)、《计算机应用》(4课时),共32学时。
2006年高、中级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技术和方法,培养并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应能跟踪国内外档案学理论研究的最新动向,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最新知识、方法和技能,提高研究和创新能力,成为本专业的业务骨干,开设课程:《档案管理学》(8课时)、《档案编纂学》(4课时)、《电子政务》(8课时)、《档案信息化建设导论》(8课时)《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8课时)、《外国档案管理》(4课时),共40课时。
三、强化师资力量,进一步抓好档案专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和动态管理的原则,组建高素质的档案专兼职教师队伍,在全市建立完善的档案教育培训师资库,使师资优化配置,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保证教师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今年起市档案局将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加强交流,促进教学管理,采取内请和外聘相结合的形式,内请教师都持有省级以上档案岗位教师资格证,外聘人员大专院校专家和学者授课。
四、执行严格的教育管理制度
按照《盘锦市档案局档案专业教育培训公示制度》、《学员管理制度》、《教师授课管理暂行规定》等一整套管理体系,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以参加专题讲座、学术研讨、进修班及考察等形式的学习为主;档案继续教育实行进修期制度,每三年为一个进修周期。在进修期内,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96学时。在进修期内未能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续聘或高评专业技术职务。
盘锦市档案局
二○○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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