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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建“三型”档案法制工作机制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12-01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自11月12日起,福建省泉州市档案局组成执法检查组,连续多日到该市多个市直单位、县(市、区)档案局开展重大活动档案管理专项检查。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意见反馈三个步骤,主要检查各单位在开展重大活动时档案管理情况,并将进行通报,以此落实《福建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推进档案法制工作,推动全市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开展。

    据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是泉州市档案局推进档案法制工作的常态化举措,近年来,该局以三个“转变”努力推动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形成“主动型、现代型、融合型”的“三型”档案法制工作机制,档案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十二五”以来,全市档案部门共开展档案执法检查60余次,累计检查单位数量达1169个。

    一是将档案行政执法理念从被动型转变为主动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将人治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遇到问题、作出决定时,更多考虑的是法律怎么规定、怎么适用法律处理,杜绝权大于法的人治思维;将管理思想转变为服务意识,通过档案行政执法来把服务融入到执法的过程当中去,在执法中服务,以服务推动执法;将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建立多种干部学习机制如“兰台学堂”,为干部提升综合素质提供持续有效的学习平台,达到增强自身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的目的。

    二是将档案行政执法机制从传统型转变为现代型。主要做到三个方面:建立适应形势的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特别是配合近期全国上下开展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轻人为因素对档案行政执法的影响和作用;建立灵活有效的档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如与市发改委、司法局、林业局、公用事业、社保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借助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层级优势,开展行业化、经常化的档案工作执法检查,合力推动各行业、各领域的档案工作;建立符合要求的档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逐步推进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员数量,改善执法装备,确保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持续地开展工作。

    三是将档案行政执法方式从单一型转变为融合型。主要做到三个方面:建立执法与服务相融合的方式,通过主动性、前瞻性的档案专业指导服务,将问题遏制在萌芽时期,为相对人更好地履行档案管理义务创造条件;建立经常性与针对性相融合的方式,如泉州市档案局变“大执法”为“小执法”,经常性地开展部门性、行业性的小范围执法,提升了档案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宣传与执法相融合的方式,在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的同时,将法律法规宣传与具体案件结合起来,对相关人员辅以档案法制教育,让每一次档案行政执法都变成了一次现场档案法制教育宣传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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