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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加强政务服务档案规范化管理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11-17

作者:特约记者 胡敏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5-11-17 星期二 

 

    本报讯 (特约记者 胡 敏) 前不久,安徽省档案局与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务服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强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

    《意见》指出,政务服务档案是国家重要的档案资源,是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公共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的真实记录,是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依法行政、规范审批行为、服务群众的重要凭据;窗口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各窗口单位全宗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收集、管理和利用好这些档案,对促进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实现政务服务档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同时加强对入驻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办理业务文件材料归档和管理工作的督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对各窗口业务办理工作督查的内容,纳入管理考核窗口工作人员的内容;各窗口单位档案机构要依法将窗口办理业务形成的档案纳入本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切实履行对窗口业务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职责;要建立专门针对窗口业务档案管理的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窗口档案工作负责人,指定具体承办人员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加强对文件材料的日常管理,归档的文件材料查阅必须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利用网络平台受理的办件,应符合电子文件管理归档和利用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隶属关系和管理体制,明确本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的归属和流向,不能单独构成独立档案全宗的,应定期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各窗口单位要建立窗口业务档案定期移交制度和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窗口办理的文件材料应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并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到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政务服务档案工作监督指导职责,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立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档案工作规范发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5年11月16日 总第2837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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