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敖贵生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6-03-03 星期四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某运输公司职工陈先生来到高安市档案馆,要求查找其知青档案资料。据其介绍,陈先生于1973年学校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到原高安县祥符公社支援农业生产,在祥符公社不到两年又转点到别的公社,目前已到了退休年龄,正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可他的人事档案里没有知青资料,不能证明这段时间的工作情况,于是陈先生来到档案馆。
档案馆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按照陈先生身份证上的姓名在电脑中查找,经反复几次认真检索都没查到,后工作人员又按照与其姓名同音不同字方法进行查找,最终找到了其知青档案资料,里面清楚地显示出陈先生的一份1973年12月31日的介绍信,一份知青登记表,上面注明的出生时间、家庭住址、毕业学校与陈先提供的信息完全一致,还有一份知青转点到安义县的知青办介绍信。这三份知青档案资料印证了陈先生确实属于下乡知青,按规定退休时应该计算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