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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09

   

 

第一部分  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3年度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83.4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57.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7.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24.1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13%。主要是信访救助款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28%。主要是信访救助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640.39万元,降低52.33%,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561.3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3.9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4.8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4.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7万元;资本性支出0.63万元。

2.项目支出197.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5.17%。主要包括信访救助款、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经费、信访业务工作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全市信访视频系统运行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60.89万元,降低54.07%,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2.12万元。

主要是信访救助款未支付完成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0.51万元,增长1270.33%,主要原因:信访救助款未支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93万元,项目支出193.8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0.83万元,降低50.58%,主要原因:项目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8.8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37%,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7.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3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189.96万元,主要是信访救助款、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经费、信访业务工作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全市信访视频系统运行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6.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专项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90.4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人员调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4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1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人员调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1.67万元,主要是残保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未独立编制预算,缴纳时从公用经费调剂。

3.卫生健康支出11.5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6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人员调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90万元,主要是工伤、大额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保险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5.6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6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6.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人员调出。

5.其他支出3.86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3.86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来源于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中。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4万元,完成预算的36.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2022、2023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36.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5.20万元,降低92.55%,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及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6.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2.28万元,降低25.2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7.95万元、印刷费0.71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0.04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租赁费0.29万元、劳务费1.47万元、工会经费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组织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42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26.31万元,自评得分100分。
详见附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对本部门(单位)4个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26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262.9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详见附件《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3.部门重点评价情况
2023年度,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未开展部门重点评价工作。
4.财政重点评价情况
2023年度,盘锦市财政局未对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信访事务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项目。

公开表(本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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