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盘锦市档案局联合印发了《盘锦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2006—2010)规划》,档案事业作为专项规划,列入全市“十一五”规划体系。《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与实施项目和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全市档案法制建设、档案馆功能建设、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档水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充分发挥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务信息利用中心、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的功能,实现功能完善、设施先进、库房充足、馆藏丰富、服务公众的目标。“十一五”末期,按照省档案局新的国家综合档案馆评估标准要求,市档案馆力争达到省一级标准,县、区档案馆80%达到省级档案馆标准。
《规划》提出了八项主要任务:一是档案法制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档案法规,认真实施新修订的《盘锦市档案管理办法》,依法明确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健全和完善全市档案执法责任制,加大档案行政管理力度。二是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全市各级档案馆馆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使新(扩、改)建档案馆馆房符合国家《档案馆建筑设计》的要求。三是档案信息化建设。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要把建设数字化档案馆列入当地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规划中,并分步骤实施。加快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及时接收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四是档案资源建设。强化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整合档案资源,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及专业档案馆要完成规定时限应进馆的全部档案的接收工作。五是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各级综合档案馆要完成馆藏全部重点破损档案的抢救工作。六是档案室工作。促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加强业务建设,强化对应归档文件的控制,确保归档文件准确、完整、规范和安全。七是社会经济领域档案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驻外企业、农业农村、城市社区、社会保障、诚信、生态建设、民生等方面档案管理模式。八是档案信息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党委、政府工作和社会需要服务。各级各类档案馆(室)依法开放符合规定的馆(室)藏档案,构建以市档案馆为核心以部门档案室为基础的全市档案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