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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7-07-09

  为促进全市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盘锦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2006年-2010年)规划。

  一、“十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档案基础工作得到巩固和加强

  “十五”期间,全市已建成以市、县(区)档案局为中心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以档案馆为档案保管主体,以各级档案室为档案发展基础的档案管理网络。目前,全市有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5个,国家综合档案馆5个,专业档案馆1个,县级以上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综合档案室353个,馆藏档案726267卷。各级档案馆广泛向社会征集档案,接收了名人、地方名优产品、破产转制企业以及地方特色档案进馆,全市已开放馆藏档案   131052卷。

  (二)档案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下,档案基础设施逐步得到改善。市档案馆现有库房面积640m2,盘山县档案馆现有临时库房面积260m2,大洼县现有库房面积400m2,双台子区现有临时库房面积46m2,兴隆台区现有库房面积500m2。市各级各类档案室库房面积略有增加,各项设备设施投入350万元,与“九五”末期相比有较大的改善。

  (三)档案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了《盘锦市档案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档案法》被列入“四五”普法计划和市委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市人大检查组对《档案法》、《辽宁省档案条例》、《辽宁省非国有企业档案监管办法(试行)》落实情况进行了两次检查。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每年依法开展年检工作,共发出整改通知60份,处罚违法单位及个人2例。市、县(区)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都得到明确。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始起步

  档案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市档案局(馆)建立内部局域网,与市党政内网联网,并建立了盘锦市档案信息网站,对外开展了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同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计算机辅助进行档案管理率达40%。兴隆台区档案局在区政府网站建立了网页。

  (五)档案工作服务社会效果显著

  2004年,市、县档案局按照省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都已建立了现行文件利用中心,进一步开展了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目前,全市共接待查询者700余人次,提供文件3000件次,帮助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2004年,盘锦市档案局成功举办了建市二十周年图片展览,参观人数近万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同时市档案馆被命名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全市社会保障档案工作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民服务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全市167个社区档案全部实现规范化建档,家庭建档正在逐步推开。民营企业规范化建档工作有突破性的发展,全市32家固定资产超过千万元的民营企业全部实现了规范化建档,有力地推动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档案事业未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档案事业经费紧缺,档案基础设施较落后,市、县(区)综合档案馆及专业档案馆可使用面积严重不足,按照对市县两级档案馆库建设规范要求有较大差距,社会服务功能较弱。

  2、档案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档案数字化建设滞后。从全市看,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较少,基础工作薄弱,技术手段落后,档案信息化人才也较匮乏。各县、区馆没有实现局域网和连通政务网。

  3、档案事业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档案部门内部人员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基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较大。

  二、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于盘锦经济的振兴、建设和谐盘锦和人民群众需要为宗旨,坚持档案工作改革与创新,强化依法治档和科教兴档,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和档案业务基础建设,加大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力度,优化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环境,促进全市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提高全市档案法制建设、档案馆功能建设、档案业务基础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档水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充分发挥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政务信息利用中心、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的功能,实现功能完善、设施先进、库房充足、馆藏丰富、服务公众的目标。“十一五”末期,按照省档案局新的国家综合档案馆评估标准要求,市档案馆力争达到省一级标准,县、区档案馆80%达到省级档案馆标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起以全市档案信息资源网为主体的档案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使全市档案工作及管理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1、档案法制建设

  深化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全面提高依法治档的水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档案法规,认真实施新修订的《盘锦市档案管理办法》,依法明确档案行政执法主体,健全和完善全市档案执法责任制,大胆进行档案行政管理创新,加大档案行政管理力度。充实和培训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推进市、县(区)两级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强化本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及乡镇政府与行政村、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的档案管理。对驻盘中、省直及垂直系统管理单位依法实行监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做好复议工作。

  2、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对全市各级档案馆馆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使新(扩、改)建档案馆馆房符合国家《档案馆建筑设计》的要求。市档案馆要完成档案库房的扩建和改造工程。县、区档案馆要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相应增加馆库面积,盘山县新馆在现有基础上要不断完善,解决双台子区库房问题。要加大对档案管理现代化设施的投资力度,配置必要的现代化设施,适应档案安全保管和服务功能拓展的需要。

  3、档案信息化建设

  加快档案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档案信息数字化、档案管理与服务现代化为重点,加快数字化档案馆(室)建设步伐。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要把建设数字化档案馆列入当地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规划中,并分步骤实施。市、县(区)档案馆要加快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进程,完成全部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录入和馆藏重要档案的全息录入。加快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及时接收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市档案馆要建立互联网网站并做好网站建设,在保证档案数据安全与保密的基础上开展服务,有条件的县区档案局要逐步建立网站,并积极争取加入当地党政网。档案信息化建设要实现“三网”并进,即依托局域网加强档案利用服务窗口建设,依托党政内网完善档案目录中心建设,依托互联网推进信息网站建设。

  基层档案室要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做好电子文件形成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软硬件建设,开展档案数字化管理和电子档案移交。

  4、档案资源建设

  强化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整合档案资源,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及专业档案馆要完成规定时限应进馆的全部档案的接收工作;档案馆(室)接收档案的齐全完整率要达到98%以上,要研究并开展电子档案的接收工作。加强本区域内重大活动、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领域及名人、地方特色等档案的建立与接收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征集散存社会的珍贵档案和复制件,丰富馆藏结构与内容。

  5、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

  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两县档案馆要全部完成建国前档案整理抢救工作,逐步采用数字技术开展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各级综合档案馆要完成馆藏全部重点破损档案的抢救工作。完成国家和省档案局对我市档案抢救和保护审批项目的实施工作,做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保护和抢救工作。各级综合档案馆要实现按档案载体形式分类保管。加强档案鉴定工作,适时开展馆藏档案分级保管试点,确保珍贵档案重点保管。采用修复和数字技术等手段开展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实现珍贵档案采用复制件提供利用。

  6、档案室工作

  促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加强业务建设,强化对应归档文件的控制,确保归档文件准确、完整、规范和安全。依法按期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符合进馆标准的档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机关联合档案室(中心),做好撤并机关档案移交工作。加快机关文档一体化工作进度,促进档案信息化与机关信息化同步建设。市、县(区)机关文书立卷改革工作继续巩固;推进机关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进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室要做好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软硬件建设建设,建立全宗数据库,开展档案数字化管理和电子档案移交。市直属机关档案工作要依据新修改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并纳入政府机关工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其中20%以上达到机关档案管理省特级标准,80%达到省级标准。县(区)直机关省级规范管理率力争达到80%。同步强化文教体卫系统和科研院所档案规范化管理进程。

  7、社会经济领域档案工作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驻外企业、农业农村、城市社区、社会保障、诚信、生态建设、民生等方面档案管理模式。继续贯彻《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辽宁省破产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中做好档案处置和职工档案工作。

  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建档工作,依法对非国有档案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企业档案进行有效监管和管理,固定资产千万元以上民营企业要全部建立档案管理工作。“三农”档案规范化管理再上新台阶,大力做好农业科技、农产品深加工、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富裕劳动力转移等档案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建档率达到100%。社区档案规范化管理继续深化和巩固,规范化管理达100%。建立乡镇文档管理中心并逐步推开。

  加强对城市经济转型、可持续发展、重大活动、海洋管理、国情普查、生态城市建设、绿色食品基地等领域档案工作,重点加强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金融保险、证券、房地产等档案工作。依法强化城市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重大科研项目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保管。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应依法列入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验收程序,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全方位跟踪指导和服务力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做好我市承揽的境外项目档案的管理。加强专业档案管理,改进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其中城市、农村社会保险建档率达到100%。

  要大力引导和扶持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运用市场机制,使档案中介服务机构迅速成长壮大起来,并按照市场要求,注重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多层次服务。

  8、档案信息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党委、政府工作和社会需要服务。各级各类档案馆(室)依法开放符合规定的馆(室)藏档案,依法规范档案开放和公布程序,实现应开放档案全部向社会开放,构建以市档案馆为核心以部门档案室为基础的全市档案公共服务体系。各级综合档案馆要成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场所,全面加强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有效利用,继续完善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逐步实现服务手段现代化,具备条件的要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面向社会提供利用服务。其它档案部门要围绕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发展和领导决策做好服务。各级档案馆要结合馆藏特点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展览,使档案馆(室)成为人们教育和休闲的公益场所。加大档案编研工作力度,选题力争贴近经济和社会发展,编研出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加大档案信息资源的深挖掘和再加工,使档案信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开发档案文化产品,培育和促进档案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强档案自我发展潜力和能力。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对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依法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完善市、县(区)综合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档案保护、抢救和利用,及时做好档案征集工作,增强服务功能。

  2、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资力度,积极整合现有的各方面信息资源,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与地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电子政务建设的有机结合。

  3、加强档案科研、宣传和依法治档工作。加大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集中优势力量和资金,对阻碍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重点公关或技术引进,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技含量。推出一批档案先进典型,营造热爱档案事业的良好氛围;加大档案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加强档案执法检查力度,深化档案法制教育,坚持依法治档。

  4、加强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以人为本,加强对档案干部解放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素质教育。建立档案人才数据库,加强档案人才管理。做好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围绕档案工作新形势,办好各种教育培训服务工作。做好复合型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工作,为我市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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