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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档案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7-07-09

  为巩固“四五”普法工作成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市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盘锦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按照《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和《中共盘锦市委   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盘锦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档案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为实现盘锦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为打造法治、平安、和谐盘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档案法治基础和法治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根据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全市公民的档案法制观念和档案意识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档案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档案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及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全面提升。

  (二)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国家关于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政策和方针,理解和掌握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权利以及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时代意义、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宪法观念,不断提高全市档案队伍的宪法意识,进一步提高档案队伍用宪法和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指导法治实践的自觉性。提高档案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辽宁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档案法律法规,培养全市公民档案法律意识,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档案法律规范行为,依法办事。

  3、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为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完善档案部门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建立档案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档案法治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

  4、积极组织开展档案宣传主题活动。按照省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级档案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组织9月5日《档案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在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档案专业报刊作用,重视利用档案网站的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对宪法、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档案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引导全体公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相应的公民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步骤与要求

  全市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11月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1月。市档案局制定《盘锦市档案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各县(区)档案局应做好宣传发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五五”普法规划并及时报市档案局和当地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10年。根据本规划和各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和各县(区)档案部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每年2月15日前,各县(区)档案局应当将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报送市档案局,11月15日前报送计划实施情况。市档案局将于2008年开展中期检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各县(区)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及各地的普法规划进行检查,市档案局将对各县(区)实施本规划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迎接省档案局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开展好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档案部门依法行政、服务构建和谐盘锦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普法领导机构,建立普法领导小组,要由主要领导担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下设普法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事宜。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定期检查,切实把档案普法任务落到实处。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法制工作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切实发挥档案部门的职能作用,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合力做好这项工作。

  (三)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要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法律法规的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档案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附件:

  盘锦市档案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郭兴武    盘锦市档案局局长

  副组长: 陶永春    盘锦市档案局副局长

  副组长: 王丽娜    盘锦市档案局副局长

  成  员: 王四友    陈志贺   李  刚  

  王桂荣    孙希蒙   佟  峰

 

  盘锦市档案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陈志贺

  成   员: 张  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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