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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劳动法》、《档案法》,落实《辽宁省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确保企业职工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2005年6月23日-6月25日,市档案局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对市、县、区劳动部门企业职工档案代理机构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市企业职工代理机构档案管理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存在体制不完善、客观性差、软硬件条件不达标等问题,目前各企业职工档案代理机构已根据自身存在问题开始了有针对性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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