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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7-07-09

  乡镇档案工作是农业和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基础,是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信息资源,是维护广大农民权益的重要凭证。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三农”问题,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5月17日,在鞍山召开了全省农业和农村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提出任务要求。按照这次会议精神,结合几年来,我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村工作涉农部门始终按照国家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会议及省档案局(辽档[2004]7号)《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强化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同时还存在不足的实际情况。我们决定计划用2年的时间,建立起规范管理、方便利用的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体制,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服务,为农民服务。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意义,增强做好乡镇档案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市开展乡镇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是伴随着《档案法》颁布与实施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不断深入的。乡镇档案工作不断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它在为领导实现科学决策,开发多渠道致富奔小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跨越性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和深化农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加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既是广大农村工作者和农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基层档案工作者的强烈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思想,围绕农业和农村的中心工作,把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认真落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开展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

  县、区分管领导负总责,并将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基本要求列入县、乡、镇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中。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档案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出乡镇档案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经常开展检查指导,并做好乡镇机关、企业和村级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抓出成效,保证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健康发展。农委、建委、民政局等涉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配合,将档案工作纳入其行业管理目标责任制。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乡镇档案管理办法》,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放在适当位置加以统筹安排,并列为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要逐步解决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所涉及的经费、库房、设备等问题,为档案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为加强协调和领导,要建立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主持,市农委、市建委、市民政局和档案局负责同志参加。并在市档案局设办公室,每一年召开一次会议,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县、区档案局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健全管理制度,积极沟通协调,具体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

  三、根据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突出重点,做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

  (一)强化乡镇档案基础工作。乡镇机关档案是农业和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基础,既承担着执法主体的重任,又是乡镇核心档案的保管基地;既是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中心,又是为乡镇经济建设和农民服务的窗口。下大力气抓好乡镇机关的档案工作,是不断推动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与农业和农村工作主管部门配合,大力宣传《档案法》和《乡镇档案管理办法》,以法治档,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尊重历史的原则,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将散存在乡镇各部门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按时归档。要接收和保管好合乡并镇档案,将依法实行反映乡镇党委、政府职能工作全过程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构建档案信息为“三农”服务的平台,要加强“已公开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建设。把档案部门建立的已公开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拓展到农村。建立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管理体系。要多形式、多渠道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为农民服务。使乡镇机关档案室成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源丰富、利用服务为一体的文件档案服务中心。

  (二)进一步完善乡镇、村规划建设和农业基本建设档案,搞好用好土地承包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档案管理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要搞好以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档案工作。同时抓好植树造林、环境保护、房屋产权、土地管理、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方面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结合各地的实际,重视对产业化经营档案的收集与管理的指导,从档案工作开发利用的角度,核心进行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抓好各个经营环节所产生的档案资料,为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提供支持与服务。

  (三)推动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加强财务会计档案的管理。做好村级财务会计档案工作是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档案是重要的经济档案和历史资料,是审计监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资料,必须加强保管,防止散失。档案部门要指导乡镇代理单位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会计档案。

  (四)进一步开发利用农村科技档案,为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服务。主要抓好县、乡、村三级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工作网络建设,让网络成为连接农民和科技的桥梁。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网络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加强县级农业和农村工作主管部门的档案工作。网络成员单位在建好、管好本单位档案资料的同时,要帮助棚菜示范户、养殖专业户等建立生产经营档案,为其他农户提供咨询查阅政策信息、先进实用技术信息、优良种苗信息、农资供应信息、市场信息等服务。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档案工作,为乡镇企业的改革、经营管理等服务。针对各乡镇的实际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要提出不同的要求,帮助其做好建档工作,不断提高建档率。县或乡镇档案部门对不具备基本保管条件的乡镇企业,可开辟为乡镇企业寄存档案等新的服务领域;乡镇企业档案人员要围绕乡镇企业进行的“结构调整、制度创新、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做好服务工作;管好集体资产档案,尤其要做好在资产管理中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关键环节所产生档案的收集和管理,为产权的管理、保值和增值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培训、建章立制,推动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面对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涉及面广、基础薄弱的情况,要普遍注重建章立制,统一要求,规范做法,加大对基层档案人员的培训力度。一些地方可以采取全员轮训的方式,对乡镇、村档案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基层档案人员在短时间内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

  四、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

  逐步完善以广大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条块结合、行业主抓的农业和农村档案管理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档案信息网络建设,争取在三到五年时间内基本建成以涉农部门为主要信息源,以乡镇档案室为信息站,以村档案室和示范户为信息点的三级农业档案信息网络。

 

 

                               市档案局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市民政局                    

                                                                   200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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