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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档案局以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7-07-09

  今年9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颁布十八周年。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档案法》,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推进依法治档进程,创造我市良好的档案法制氛围,市档案局于2005年9月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档案法》宣传活动。

    9月4日上午,市档案局(馆)全体同志放弃周日休息,来到盘锦最繁华的步行街参加《档案法》宣传及现场业务咨询活动。市档案局(馆)长郭兴武早早就来到现场检查此次《档案法》宣传活动的准备情况,副局(馆)长陶永春、王丽娜一边向行人发宣传单,一边向新闻媒体介绍盘锦宣传贯彻《档案法》的相关情况,连老局长王铭启同志也参加了此次宣传并耐心向群众解答相关业务问题。为使这次宣传活动更有意义并取得实效,在开展《档案法》宣传的同时,还就我市档案局(馆)各职能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以便社会更加了解档案工作,更好地贯彻《档案法》。

    此次活动我们准备了《档案法》、《辽宁省档案条例》、“家庭建档指南”、“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邀您共同参与”、“看家乡史,爱故土人”、“您了解档案馆吗?”、“红头文件全部向公众开放”、“我为您服务”等宣传材料2700份,全部分发给过往的广大市民,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广大市民还就“如何利用档案馆的档案”、“都有哪些红头文件”、“如何建立家庭档案”、“盘锦建市二十年成就展”等问题向档案部门业务人员进行了咨询,并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9月5日,盘锦市档案局办公楼悬挂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十八周年”宣传条幅。《盘锦日报》用1/4版刊登了《档案法》部分条款,《盘锦日报》的盘锦晚讯发表了宣传《档案法》的文章。盘锦电视台的盘锦新闻节目就盘锦市档案工作及《档案法》宣传进行了播报。

    9月14日,《档案法》宣传走进了校园,盘锦市职业技术学院刘金凤老师给本校文秘专业的50名大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档案法》宣传课,使大学生们对《档案法》及相关档案知识有了深刻的了解。

    为了使《档案法》宣传更加普及,更加贴近百姓,9月22日市档案局与兴隆台区档案局联合在高升街道办事处又举行了《档案法》宣传及档案进家庭活动。我们采取宣传与现场咨询相结合,一边向市民发《档案法》、《辽宁省档案条例》、“家庭建档指南”的宣传单,一边向广大市民讲解家庭建档的相关知识,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兴趣。许多市民表示回去后把家里的照片、各种家庭证件、历史资料、孩子的东西等好好地保存起来,也建一个家庭档案。

    通过此次《档案法》宣传,提高了档案人员和广大市民的档案意识,使档案法制更加深入民心。今后,市档案局还将采取不同的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档案法》,使我市的依法治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盘锦市档案局

                                                                    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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