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普惠制就业培训和职业中介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民生,惠及百姓,日前,盘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盘锦市档案局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人社[2010]455号)内容,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盘锦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及职业中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对普惠制就业培训及职业中介档案管理机制、归档范围、归档要求、保管期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为确保普惠制就业培训及职业中介档案管理规范化、全面化、具体化,为我市做好普惠制就业培训及职业中介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