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国有企业在资产与产权变动中的档案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和档案的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规定,市档案局于6-7月份对市粮食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文化局等6个主管部门所属34家改制企业进行现场深入调研。
经过调查发现:盘锦市的破产转制企业档案管理十分混乱。这些档案有的被散堆乱放在主管部门,损毁、丢失严重;有的被企业随便找个市场仓库堆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的甚至被直接装入编织袋中扔进仓库,许多档案已经破损、缺失,大多数先期整理过的档案不合格,需要重新整理。同时还面临着资金、人力、物力、场地等方面的制约,开展工作的难度相当大。
调研分析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档案管理意识不强,特别是在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只考虑安置人的因素,而对事关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档案不重视。这些企业要么在破产改制前没有制定档案处置方案,要么制定方案却不按规定操作,要么不对档案实施委托代保管或向各级综合档案馆寄存,从而致使档案保管没有着落。
目前,部分企业档案的遗失或损毁,不仅使企业职工不能及时享受到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社会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还影响了退休认定、涨工资等一系列民生问题。为此,针对这一情况,市档案局领导班子积极寻求对策,一方面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努力同市国资委等部门协调,制定方案;再就是及时与破产改制企业主管部门互通信息,理顺关系。三管齐下,积极推进“企业破产和改制档案寄存中心”建设,共同研究和解决好企业破产改制档案处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