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党”和国家、省档案局有关在职教育的方针、规定,结合盘锦市档案在职教育工作实际,理顺和规范我市档案在职教育工作,形成一整套管理体系,便于监督管理,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培养服务各业的合格档案专业人才,促进档案在职教育更好地为我市“两个文明”服务。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法规教育科
主管领导:王四友(副局长)
科 长:李刚
专 干:左莹莹
(二)职责:
主管局长:负责审批教育培训文件执行及下达命令的时间。
科 长:负责审核教育培训文件,制度的制定和教学管理、教研等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专 干:负责起草制定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年度总结、计划和下发文件等。具体承担班务管理、征订教材、印制试卷、建学院花名册、成绩册、发证、下发办班同志、情况总结及授课服务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教育工作程序
目的:确保档案教育培训全过程制度的执行、计划的落实,授课、考试的顺利进行和圆满结束。
适用范围:主管局长对教育工作的评价。
职责:科长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班务管理并协调有关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事宜。
程序要点:
1、督促检查年初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并报省档案局和市档案局存档备案;
2、确定各班和教研活动的内容、时间安排;
3、确定各科授课教师,并通知兼职教师本人;
4、随时了解征求教师授课和教学管理的情况;
5、各科考试题的把关;
6、监督培训结束后总结材料的上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改进工作。
(二)专干(班主任)工作管理程序
目的:规范班主任的工作,保证培训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结束。
适用范围:科长对班主任工作的评价。
职责:班主任按程序自律其工作行为。
程序要点:
1、起草、下发岗位和继续教育等培训班文件;
2、举办岗位和继续教育等培训班前,填写《举办档案培训班审批表》,上报省档案局教育处;
3、在每期培训班前半个月做好教材征订、课程表印制、花名册编制等;
4、提前一周时间,准备有关教学方面的辅助设备、物品。如音响、话筒、粉笔、黑板搽、水杯等,以及教室的清扫;
5、在培训期间经常抽查学院听课和出勤情况;
6、负责印制、校对、分发试卷,并密封,盖公章,留存试卷交科长统一保管并存档;
7、对在籍学员进行统计分析;
8、各种考试结束,负责向阅卷教师索取试卷,并将学员成绩上册;
9、填写结业证书,并通知学员领取;
10、培训班结束后,负责起草工作总结材料报省档案局和局领导;
11、负责各期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审批手续的办理,收入上缴国家财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价格表公示上墙。
(三)教师工作管理程序
目的:保证教学大纲的落实和授课质量,检查、监督学员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适用范围:教育部门对兼职教师的管理。
职责:科长负责,专干(班主任)协助。
程序要点:
1、凡是符合兼职教师条件的人员经自愿申报试讲1—2门档案专业课,由省、市、档案局兼职教师资格评定小组评定审批后、颁发档案专业兼职教师资格证书、建立兼职教师队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兼职教师续聘和解聘;
2、局(馆)举办的岗位、继续教育培训班、学术讲座、报告会由法规教育科统一安排教师、报告人;各科室承办的以会代训的各类短训班结束后,将有关材料送法规教育科备案;
3、局(馆)外派、外请教师授课由法规教育科统一管理、建立登记制度,执行《局(馆)外派、外请教师授课管理暂行规定》;
4、任课教师要掌握教学大纲,熟悉教材,专业课要联系实际,着眼于提高学院操作能力,各科授课教师要有教案,由法规教育科不定期抽查;
5、授课教师要讲究教学质量,突出重点、难点、授课语言明了,板书整洁,清晰;
6、每期每科授课教师在本科教程结束前两周时间交两套试题,经科长、班主任审查后,将试题上报省档案局组成题库、由省档案局确定试题后印刷;
7、严格教学管理,教师要接课程表上课,不准随意擅自调课;
8、教师对学员日常作业和复习等情况作具体布置,并将一部分作业内容吸收到试卷内,要认真批改作业和试卷,考试后两周内仔细填写学员成绩册;
9、各科考试结束,按考场和学员成绩情况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评估、提出下半年度试题方案;
10、加强学习和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素质,适时组织对兼职教师的培训教研活动和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四)培训班管理程序
目的:保证学员出勤率高,课堂纪律好,听课有收效,教学秩序正常,顺利圆满地完成培训任务,达到档案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适用范围:教育部门对培训班的管理。
职责:由法规教育科负责。
1、档案人员上岗,继续教育等培训工作,均由市档案局统一计划和实施;
2、经市档案局同意,县、区档案局可举办专题培训班;
3、县、区档案局在开班前半个月,应将学员人数,课时安排,任课教师情况上报市档案局备案。
4、各专题班结业后,带学员成绩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到市档案局统一办理专题培训证明,并缴学费的10%管理费;
5、各期班在开班典礼时,向学员传达档案在职教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建立点名制度、按点名次数无故旷课1/3课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7、建立班委会,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的意见、要求,并及时改进。
(五)考试管理程序
目的:检验教学效果,督促学员积极性。
适用范围:培训班结业效果的评估。
职责:由科长主持、班主任,授课教师协助。
程序要点:
1、审查考试试题与教学内容是否吻合;
2、考试组织规范,每个考场配备巡考员一名,监考员两名,考前宣读《考场须知》;
3、考试采取得当的方式方法。如:专业科实行百分制,职业道德和相关法规课考试可采取作业与试卷相结合或开卷考试答题;
4、试题要联系实际,试题形式一般有填空、名词解释、选择(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
缺考或考试不及格的学员,由市档案局统一组织补考,凡不及格科目超过所设科目1/3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证书管理程序
目的:维护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把好证书发放关;
适用范围:严格对证书的管理;
职责:班主任按程序发放证书,科长监督、检查。
程序要点:
1、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对每位学员的出勤率、作业、试卷等情况作一综合审核,并看所开设科目是否全部及格,全部符合要求方能取得统一个印制加盖公章的相关结业证书;
2、经班主任反复核实后,按应发证书学员成绩册,按序号填写证书,并统一编号备案,严格证书管理,严禁擅自发放证书;
3、应领证学员要在证书领取册上签名;
4、在证书发放过程中,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一旦出现差错,按规定核查,竟请示主管局长、科长,并予以更正。
盘锦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