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07]1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3日 上午 9:00 – 11:00
初级:档案基础理论知识
中级:档案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2、参加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和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取得辽宁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和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通过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档案管理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
2、大专毕业。
(三)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档案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五年或担任管理员满四年;
2、大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三年或担任管理员满二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
(四)凡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档案馆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二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五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七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
5、中专毕业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九年或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
(五)原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一年,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报名参加档案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
(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其截止时间为2007年底。
三、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考区均设考场。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组织考试。在各市考区报名的,省人事考试中心委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查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档案局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档案局负责。
(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粘贴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持报名表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辽宁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三张,按上述职能分工,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一)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6—14日(周六、周日休息,报名地点: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各市报名地点在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确定。
(二)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持加盖资格审查章的考试报名表及照片,按属地化原则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六、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06]8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100元/科。市里不设考场的,考务费全额上缴。市里设置考场的,按40元/科上缴考务费。
(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请于考试前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缴考务费。
七、考试地点、考场、考号查询
(一)在省直考区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于2007年10月10日-11月1日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或电话16840165查询考试地点、考场和考号。
(二)各市考生以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规定的办法查询考试地点、考场和考号。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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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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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辽宁省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2.中级 |
02.档案 |
1.档案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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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级 |
02.档案 |
1.档案基础理论知识 |
(二)市里不设考场的,须于2007年9月14日前上报报名信息;各市设考场的,须于11月7日前上报考场数据。上述信息和数据须利用VPN加密通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
(三)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在本地设置考场的市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9月14日前完成试卷预订,将试卷预订单填写盖章,将传真件及原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传真号码:024-86890977。
(二)各市应于11月1-2日派专人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11月5日前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考试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 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二)《档案基础理论知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档案基础理论知识与实务》科目试题由主观题(论述题)和客观题组成,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十一、成绩管理
2008年1月以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
十二、考试参考教材
考试参考教材采用2006年编写的《辽宁省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南》,具体事宜请与省档案局联系,电话:024—23866255、23251870,联系人:梁丽英、王瑜。
十三、其他
(一)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负责,联系电话:024—86890977。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楼, 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