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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广泉州民企档案工作经验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1-06

作者:泉州市档案局 刘扬宇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6-01-06 星期三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2015年底,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已通过泉州市档案局审核,获得福建省局认可并以文件形式转发,供全省档案系统借鉴参考。这是泉州市档案局2015年在全面完成市属国资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工作后,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方面取得新突破。

    泉州市是今年福建省民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的唯一试点地区。为指导民营企业做好文件材料(管理类)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工作,市档案局把此项工作写入2015年年度计划并列为年度绩效考评项目,成立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调查摸底,深入企业听取意见,在初审阶段与企业档案人员反复沟通确认,对照《规定》以及企业职责,指导企业对预审稿进行修改,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圆满完成了福建省民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试点任务。下一步,市档案局将以此次试点工作为依据,以贯彻国家档案局10号令为抓手,推动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朝规范化方向发展,助推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为泉州“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提供优质档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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