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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 为规范财政档案工作“立规矩”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9-06

    本报讯 (特约记者 纪 蓉) 近日,拉萨市财政局召开专门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财政局档案工作,从5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档案业务纳入议事日程,与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坚持“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档案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财政局档案室要从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统计、借阅、利用、安全、保密等环节建立健全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措施,对各个环节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规章制度切实可行;着力规范档案业务基础工作,统一制定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应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分类科学、整理规范、系统有序、及时移交归档,并按规定及时向市档案馆移交;积极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不断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积极落实档案工作所需经费,逐步更新办公设备,配置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实行办公、库房两分离,为全面有效地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重视对档案人员的培训,凡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都要及时派档案人员参加,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使之更好地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9月1日 总第2959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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