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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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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2-03


   

第一部分 盘锦市妇女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妇女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

()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盘锦市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贡献。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积极引导妇女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公共事务,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政府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有需求的妇女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

()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发挥妇联组织培养输送女干部的基地作用。

()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妇女和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构建关爱妇女儿童工作体系,拓宽服务渠道,创

新服务方式,建强服务阵地,建设网上妇联,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开展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工作。

()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发展盘锦妇女儿童对外友好交往,开展对外合作。

()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办公室:人员编制3名,主任职数1名;

(二)组宣部:人员编制3名,主任职数1名;

  (三)妇女发展部:人员编制3名,主任职数1名;

(四)权益部:人员编制3名,主任职数1名;

(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人员编制3名,主任职数1名。

市妇联机关人员编制18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8名)。设主席1名(正处长级)、副主席2名(副处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盘锦市妇女联合会

 

 

第二部分 盘锦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公开01表:2023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3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08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盘锦市妇女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31.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33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4.15万元;

2.项目支出76.95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同上年比较,收入增加46.69万元,增长16.42%;支出增加46.69万元,增长16.4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9.77万元,比上预算增加1.77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3.01万元、取暖费11.26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9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其他交通费13.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盘锦市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为128.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万元,非流动资产125.65万元。负债总额为128.45万元。净资产128.45万元。固定资产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76.9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盘锦市妇联2023预算公开.xlsx
文件类型: .xlsx 472c5bb3cfef2890514b930185ec75e6.xlsx (36.92 KB)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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