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盘锦市档案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盘锦市档案馆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盘锦市档案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辽宁省盘锦市档案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盘锦市档案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税政方针政策,拟定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本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直机关和其他接收范围内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其他载体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和档案解密开放利用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工作。
(二)盘锦市地方志等资料征集、编纂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三)负责对县(区)、市直部门以及域内大中型企业单位修志、纂史、编鉴工作的协调、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四)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盘锦市档案馆下设6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档案接收征集科、档案保管利用科、档案信息技术科、方志科、年鉴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盘锦市档案馆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盘锦市档案馆一户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24.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24.3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184.45万元,降低20.3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724.3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79.2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7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2.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4万元;资本性支出1.16万元。
2.项目支出45.0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22%。主要包括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84.45万元,降低20.3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26万元,项目支出45.0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4.46万元,降低20.3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3%,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9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539.9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族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0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02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的取暖支出、书报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1.06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35万元,主要是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支出,此笔支出为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6.28万元,主要是职工的死亡抚恤金支出,此笔支出为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3.33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残疾人保障金支出此笔支出未独立编制预算,缴纳时从公用经费调剂。
3.卫生健康支出21.77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31万元,主要是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46万元,主要本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4.住房保障支出45.0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01万元,主要是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5.其他支出4.58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4.58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此项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6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公车运行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0.09万元,主要是2023年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此项费用预算和支出。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此项费用。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此项费用预算和支出。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等原因2022、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此项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64.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公车运行费用。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3.20%,主要是2023年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燃油费保险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4.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7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9.78万元,降低11.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节约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7.94万元、印刷费1.79万元、水0.25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2.88万元、取暖费11.72万元、差旅费0.75、维修(护)费1.75万元、劳务费6.05、工会经费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房屋情况:部门房屋面积3569平方米,价值495.3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2453平方米,价值340.46万元;业务用房面积1098平方米,价值152.4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18平方米,价值2.45万元。
2.车辆情况: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3.设备情况: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3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33.47万元),自评得分100分。
2.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盘锦市档案馆对本部门(单位)3个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0.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45分。
详见附件《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3.部门重点评价。
2023年度,盘锦市档案馆未对本部门项目开展部门重点评价工作。
4.财政重点评价情况
2023年度,盘锦市财政局未对盘锦市档案馆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反映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用。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
详见:
第五部分 附件
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