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为正处级单位,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代表市委、市政府接待人民来访,受理人民来信和电话、网络投诉,交办和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配合上级机关及北京市、沈阳市有关部门做好盘锦市去省、进京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分流工作。
3.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达、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察,对市领导同志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审核专项信访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去省、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直接查处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5.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6.推动全市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7.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地区和省(中)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
(1)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强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
(3)加强对群众去省、进京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信访事项协调科、督查室、综合协调科。
下属二级单位情况:盘锦市信访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辽宁省盘锦市信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11.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85.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6.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24.1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39%。主要是信访救助款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23%。主要是信访救助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512.61万元,下降41.88%,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支出规模降低,相应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689.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91.7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1.3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4.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7万元;资本性支出0.63万元。
2.项目支出197.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8.65%。主要包括信访救助款、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经费、信访业务工作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全市信访视频系统运行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33.12万元,下降43.62%,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支出规模降低,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2.12万元。
主要是信访救助款未支付完成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0.51万元,增长1273.91%,主要原因:信访救助款未支付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71万元,项目支出193.8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3.06万元,下降39.26%,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支出规模降低,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2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4%,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7.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8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189.96万元,主要是信访救助款、信访信息系统运行经费、信访业务工作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全市信访视频系统运行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6.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专项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90.4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人员调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89.4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年初预算为零,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为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范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4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3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年初预算数为零。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5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零,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为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1.67万元,主要是残保金等支出,年初预算为零,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未独立编制预算,缴纳时从公用经费调剂。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53万元,主要是失业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0.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年初预算数为零。
3.卫生健康支出16.49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6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人员调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7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年初预算为零,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年初预算数为零。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12万元,主要是工伤、大额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年初预算数为零。
4.住房保障支出34.8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4.8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成立下级中心,年初预算数为零。
5.其他支出3.86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3.86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年初预算为零,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来源于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中。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4万元,完成预算的36.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相比减少45.2万元,下降92.56%,主要是同期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垫高基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2022、2023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36.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相比减少45.2万元,下降92.56%,主要是同期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垫高基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及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4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12.28万元,下降25.2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7.95万元、印刷费0.71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0.04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租赁费0.29万元、劳务费1.47万元、工会经费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房屋情况: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组织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42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426.31万元,自评得分100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盘锦市信访事务服务中心未组织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详见附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对本部门(单位)4个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26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262.9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详见附件《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3.部门重点评价情况
2023年度,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未开展部门重点评价工作。
4.财政重点评价情况
2023年度,盘锦市财政局未对中共辽宁省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4.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6.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37.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
第五部分 附件
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