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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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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2026年度单位预算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1-28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26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单位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盘锦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盘财预〔2021〕253号)

 

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指导盘锦市青年联合会(以下简称市青联)、盘锦市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学联)工作,受市委的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

(二)拟订全市青少年工作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促进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

(三)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法规制度的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全市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全市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加强全市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引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大、中、小学生和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为全市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加强对全市共青团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年发展的统筹工作。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承担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为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工作调研和信息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的督办工作,负责规划、协调和指导团内信息化建设及机关网络建设工作

(二)组织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全市共青团的领导机关、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团委的领导班子,负责团费收缴、管理和团的组织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研究分析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状况,提出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市共青团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团市委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负责拟订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规划,指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四)统战和社会联络部。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非党青年知识分子、少数民族青年、信教青年和民营企业青年交流工作,开展对港、澳、台地区及侨胞青年的统战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同国外、境外青少年组织的交流活动,研究指导全市青年国际联络工作,拟订全市共青团、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度,开展对全市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指导建设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承担市青联的日常工作。

(五)青少年发展部。负责研究和拟订促进全市青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青年服务体系,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参与指导全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实施青年对团市委定点扶贫地区帮扶工作,开展盘锦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团的工作,负责指导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负责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拟订全市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意见、规划以及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平台、队伍建设,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指导、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有效开展工作。

 

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327.8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8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327.8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5.63万元;

 2.项目支出122.18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122.18万元。

2026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6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资金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6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管理专项资金共4个,涉及资金122.18万元其中:差旅费项目资金5万元;工作业务经费项目资金38万元;团市委人才专项经费项目资金59.68万元;共青团盘锦市第八次代表大会项目资金19.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5年度、2026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5年度、2026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5年度、2026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2025年

2026年

合  计

0

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2026年年初预算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其中: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2026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122.18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100%

 

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9.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2026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本级单位预算批复表

 

(该部分内容另附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盘锦市委员会2026年单位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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