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档案局、辽东湾新区档案管理中心、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档案科,市(省)直单位档案部门: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已多次出现强降雨天气。据省水文局预测,今年汛期我省平均降水量接近多年均值,且由于降雨时空分布极为不均匀,可能发生局地大暴雨。为切实做好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的档案安全。洪涝及其次生灾害是危害档案安全的重要因素,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落实防汛责任制,各级责任人要强化担当意识,履职尽责,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指挥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确保档案安全。各主管局要对所属单位的档案汛期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提升预警能力,完善有关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档案部门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高度关注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危害档案安全时,档案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求优先转移或保护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三、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收到本通知后,要对馆舍建筑和档案室防汛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危房、库房漏雨、防雷装置失效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时采取遮盖、加固、支顶、围挡、排水、防渗等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与防范。收到洪涝与极端天气预警,要组织专人对馆(室)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同时,进一步加强相关设备的检修与维护,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避免档案受潮、发霉。各级档案部门要对水患威胁较大地区进行排查,凡发现隐患威胁的档案馆(室)必须立即整改,彻底消除档案安全隐患。
四、各地、各部门如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上报市档案局。
联系人:陈志贺
联系电话:0427-2836205
0427-2837241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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